发布时间:2021-09-05 09:47:51 浏览次数:
年产800万件汽车铝产品表面处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年产800万件汽车铝产品表面处理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宁波昌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在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珠海路西侧、玉盘路北侧新征用土地进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该项目分为两期,一期主要生产汽车拨片、行李箱及天窗导轨,二期为配套铝氧化。现状企业正在进行一期项目的建设,为配套一期项目,企业投资6500万元,在新征土地的2#厂二层建设配套铝氧化项目,项目实施后可配套铝氧化汽车铝产品800万件。
二、主要敏感目标分布
本项目周边主要敏感分布见表1。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式(AERSCREEN3)进行工程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工程主要废气污染源正常排放的情况下,评价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变。项目周边敏感目标污染物预测浓度能够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非正常工况下,大气污染物中硫酸雾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明显变大,应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并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杜绝发生事故性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分质收集、处理,含镍清洗水经线上回收后,90%的浓水排入拟在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定期更换的槽液经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处理;其他清洗废水、废气处理更换废水依托污水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各股废水经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尾水中重金属、氟化物满足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排放污水管网,COD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影响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技改扩建项目,本项目铝氧化线位于二层,各废水采用明管收集、运输,控制跑冒滴漏。污水处理站、电镀车间、危化品、危废仓库地面均为耐腐蚀、防渗的硬化地面。因此对地下水不会造成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降噪、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废过滤芯、废槽渣、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规范暂存,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安全处置。从产生环节、主要成分、有害成分等角度分析:报废铝合金件收集后为一般固体废物,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以上方法处理处置后,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四、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综上所述,在规划相符、污水厂及管网建设到位、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五、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部门。
1、资料放置地点:宁波昌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办公室
2、公示及资料放置时间:2021年9月6日~9月17日
3、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昌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3958322122
4、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4-55000114,0574-55000300
反馈信箱:huyun@rxhky.com
5、审批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4-65733520
公告发布单位:宁波昌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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